*ST三盛: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ST三盛 公告编号:2023-036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21号楼三盛大厦六层三盛教育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德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116,291,9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06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1,800,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19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14,491,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7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14,491,6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14,491,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1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20,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8136%;反对14,075,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038%;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68%;反对14,075,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301%;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1%。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20,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8136%;反对14,075,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038%;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68%;反对14,075,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301%;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20,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8136%;反对14,075,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038%;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68%;反对14,075,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301%;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20,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8136%;反对14,075,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038%;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68%;反对14,075,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301%;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1%。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20,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8136%;反对14,075,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038%;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68%;反对14,075,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301%;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1%。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59,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7610%;反对14,136,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563%;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52%;反对14,136,8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517%;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1%。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386,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0429%;反对13,809,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745%;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72%;反对13,809,0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97%;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周旋、史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以下无正文)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