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87号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4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资金被强行划转暨资金占用与子公司违规担保的进展公告》(以下简称《进展公告》)显示,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银行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或指定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但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2023年9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银行《质押划扣的客户回单》,因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到期未能兑付,根据《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截至2023年9月11日,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449,999,955.29元被银行强行划转。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请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日常经营及偿还债务等资金支出计划,你公司目前银行账户是否存在被冻结或使用受限情形等,说明本次三盛新能被银行强行划转4.50亿元后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2.请结合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戴德斌是否有权决定河南昭穗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环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为被担保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是否能据以从被担保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等,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核实并说明被担保方是否属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戴德斌的关联人。
3.截至《进展公告》披露日,你公司相关方湖南省泓坤建材有限公司等合计占用你公司资金2亿元,请结合第2问的回复情况,自查并说明三盛新能4.50亿元被银行强行划转是否构成实际控制人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请说明针对上述款项你公司已采取的追回措施及效果,你公司是否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事项。
5.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9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