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戴德斌先生提名周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我们认为公司进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根据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周俊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该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是公司参照本地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行业等综合因素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谭柱中 | 范茂春 |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