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盛: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ST三盛 公告编号:2024-039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重要提示: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条的规定,公司因《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共计10亿元定期存单先后解除质押,担保责任及风险全部解除。本次违规担保未对公司造成经济上的实质损失。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24)、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6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7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9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9月30日披露的《关于违规担保事项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2022-047)、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违规担保解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2)、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3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5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6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9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资金被强行划转暨资金占用与子公司违规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9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月28日《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第9.4条第(五)项“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以及9.5条项“上述违规行为存在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然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解决的”和9.5条第(二)项“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
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9.02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7.12%。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5月3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存在子公司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2023年4月发现存在资金占用、全资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银行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或指定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金占用情况
1、2022年2至9月期间,公司存在相关方通过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其中2022年2月福州盛百威贸易有限公司资金占用1.54亿元,于2022年3月份归还;2022年4月珠海易富利贸易有限公司资金占用2.11亿元,于2022年6月份归还;2022年7月福州盛百威贸易有限公司资金占用2.11亿元,于2022年9月底归还。截至2022年9月底,上述资金占用已全部归还。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6.66亿元。
2022年11至12月期间,公司存在相关方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湖南三盛贸易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省泓坤建材有限公司资金占用余额4.3亿元、深圳金环商贸有限公司资金占用余额0.26亿元、湖南虹浩贸易有限公司资金占用余额2.095亿元、深圳市太力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占用余额29.93万元,合计资金占用余额6.65799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21日,湖南省泓坤建材有限公司资金占用余额1.8亿元,深圳金环商贸有限公司资金占用余额0.20亿元,累计2亿元。
(二)子公司违规担保情况
全资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银行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或指定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但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
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4.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3%。
2023年9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银行《质押划扣的客户回单》,因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到期未能兑付,根据《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截至2023年9月11日,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449,999,955.29元被银行强行划转。
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公司亦未予以追认,公司将积极应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已敦促实际控制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公司损失,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违规担保事项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共计4亿元定期存单先后解除质押,与存单解除质押部分对应的担保义务随之解除。
2022年10月24日,共计6亿元定期存单先后解除质押,与存单解除质押部分对应的担保义务随之解除。
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共计10亿元定期存单先后解除质押,担保责任及风险全部解除。本次违规担保未对公司造成经济上的实质损失。
四、其他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条的规定,公司因《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风险提示
(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
停牌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三盛”变更为“*ST三盛”。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已于2023年6月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撤回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2022年11月2日,公司与公司时任董事长林荣滨先生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2031号、证监立案字0142022030号),因公司与时任董事长林荣滨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目前公司与公司时任董事长正在被立案调查中;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19号),并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1号),并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四)2023年6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100号)。
(五)2023年10月9日,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戴德斌先生、时任董事长林荣滨先生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30101号、证监立案字03720230099号、证监立案字03720230100号),
因公司、戴德斌、林荣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目前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时任董事长正在被立案调查中。
(六)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25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