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七)

查股网  2024-04-25  *ST三盛(300282)公司公告

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七)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88号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六)〔2024〕第78号的部分回复公告(一)》(以下简称《回函公告》)显示,董事张锦贵表示无法确认《回函公告》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刘大成、独立董事蒋克奇均表示对于任职前的事项没有参与,不表达个人意见。你公司《回函公告》称,公司目前正在与年审机构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沟通回复函内容。随《回函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称你公司“未及时将公司后续资产收购计划与我所进行沟通”“应重新聘请专业机构对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净资产进行评估”,落款时间为2024年3月2日。截至目前,你公司未就我部前期发出的多份关注函及时、完整披露公司回复以

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部分董事已多次提出异议。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请你公司尽快完整回复我部前期发出的关注函,核实并说明你公司前期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形,是否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在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并说明你公司中介机构核查意见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的原因是否为你公司与中介机构存在重大分歧,如是,请立即披露核查意见以及分歧具体情况,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4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第七节“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等规定,及时、完整披露可能涉及的退市风险,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请你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关注函》回函,并就回函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表明确意见,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