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温州宏丰(30028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3-050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8)。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

2023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陈晓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及股东参会成本,陈晓先生提议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先生持有公司38.71%的股份,其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作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1项议案。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4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6-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0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蒋蔚女士、杨莹先生、张震宇先生、易颜新先生、戴梦华先生已向董事会分别提交《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一至议案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十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9:00至11:30,13:30至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1-10会议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4月26日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递或传真方式到公司。来信请寄: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2502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学文 樊改焕电话:0577-85515911传真:0577-85515915电子邮箱:zqb@wzhf.com地址: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邮编:325026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

附: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83;投票简称:宏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它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 编号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0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

1、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其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明确写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4月26日17点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