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截至2023年11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