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上午8点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6-16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名,通过通讯方式表决的董事3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