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上午9点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6-1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