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关于宏丰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4-010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丰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2、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3、转股价格:5.37元/股
4、转股期限:2022年9月21日起至2028年3月14日止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1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52号”文同意注册,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21.2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2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055,410.56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41”。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2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2年9月21日至2028年3月14日。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宏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6.92元/股。
(1)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宏丰转债”转股价格由6.92元/股调整为6.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因“宏丰转债”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经2022年11月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宏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88元/股向下修正为5.3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4日起生效。
(3)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元的分红比例不变,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
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宏丰转债”转股价格由
5.39元/股调整为5.3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丰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5.37元/股。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1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37元/股的90%(即4.83元/股),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
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宏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