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上午10点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6-1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能够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