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关于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截至2024年4月24日,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借款金额超过2023年末净资产20%,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现对相关情况作如下披露: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10.47亿元,借款余额为11.36亿元。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借款余额为13.60亿元(未经审计),较2023年末增加2.24亿元,占2023年末净资产的21.39%。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截止2024年4月24日公司新增借款(未经审计)分类明细如下:
借款类别 | 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亿元) | 新增借款占2023年末净资产比例 |
银行借款 | 2.13 | 20.31% |
融资租赁 | -0.04 | -0.42% |
其他借款 | 0.16 | 1.51% |
合计 | 2.24 | 21.39% |
注: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新增借款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