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查股网  2024-04-16  苏交科(300284)公司公告
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430号

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430号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苏交科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苏交科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公司的责任

苏交科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苏交科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苏交科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作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苏交科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苏交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天衡专字(2024)00430号《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之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学文(项目合伙人)

中国·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吴舟2024年4月14日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31号文《关于同意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421,79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57,602,313.4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587,221.08元(不含税)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36,015,092.38元。

2021年9月7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09号《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金额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2,878.71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1)本期募集资金
(2)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5.95
小计35.95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金额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491.14
(2)偿还银行贷款
(3)补充流动资金28.01
(4)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
小计519.15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2,395.5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公司全资子公司苏交科集团广东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广东检测”)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储,并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和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人民币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类别期末余额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395.51
合计2,395.51

注: 广州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3月10日注销,该账户结存利息

28.01万元转入工行江东门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78,968.84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474,926.22元,合计3,953,895.06元。公司已于2022年完成置换。

四、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4日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2)(3)=(2)/(1)
承诺投资项目
1.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否 3,850.00 3,850.00 491.14 1,535.1139.87%2024年9月 - 尚未产生效益否
2.偿还银行借款否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100.00%不适用 - 不适用否
3.补充流动资金否 109,751.51 109,751.51 28.01 109,779.52100.03%不适用 - 不适用否
合计 233,601.51 233,601.51 519.15 231,314.6399.0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人民币单位:万元
233,601.5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9.1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1,314.63
-
0.00%
注:本年补充流动资金的28.01万元为广州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结存利息余额,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完成销户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工行江东门支行。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78,968.84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474,926.22元,合计3,953,895.06元。公司已于2022年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