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飞利信(30028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3-04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岳路先生、石权先生、杨惠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提名李荣先生、王汉坡先生、张明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其中李荣先生、王汉坡先生、张明照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名非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田浩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离任后仍在公司工作。田浩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公司董事会对田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6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振华,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1983-1988年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通信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0年获得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工程系信号与系统硕士学位。1997年至2002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02年至2007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博世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7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9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杨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3,069,2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79%,与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曹忻军,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1993年获得北京工商大学电气技术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1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1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8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曹忻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411,51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与杨振华先生、陈洪顺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陈洪顺,男,中国籍,1954年出生,1983 年毕业于北京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制造专业。1997 年至 2008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年至2009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陈洪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466,88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9%,与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岳路,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1999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机械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辅修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专业。1999年7月至1999年11月,就职于北京明达影视科技公司任程序员;1999年12月至2003年7月,就职于北京医商网任技术总监,2003年8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华美博弈公司任项目总监,2006年6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8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担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岳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石权,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2000年7月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机械电子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1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

业,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北京振兴华龙制冷工程集团任技术员;2001年7月至2002年7月就职于北京振兴华龙制冷工程集团任车间主任;2002年7月至2005年7月就职于北京振兴华龙制冷工程集团任厂长;2006年2月至2017年6月就职于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7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9年至今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石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杨惠超,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 1999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获得硕士学位。1999年至 2001年,就职于清华同方公司任工程师;2001年至2002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2年至2012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12年至2014年7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就职于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8年12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产品部经理;2019年1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内控负责人。2021年3月至今任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杨惠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0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8%,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荣,男,中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1985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专业,获得学士学位。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英国AAIA国际会计师、澳大利亚MIPA公共会计师,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1985年8月至1987年6月,就职于财政部海洋石油税务局任科员;1987年7月至1993年2月,就职于国家税务总局任主任科员;1993年3月至1995年3月,就职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勤会计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会计师;1995年4月至1997年5月,就职于中大华堂会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1997年6月至1999年8月,就职于北京国信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通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9年9月至2001年11月,就职于北京华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1年12月至2003年8月,就职于北京华夏正风会计师事务所任首席合伙人;2003年9月至2007年6月,就职于北京华夏天海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07年7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华夏中才(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任主任会计师;2005年1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北京中易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1年7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2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呈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事务所任所长;2013年1月至今,就职于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总裁、管理合伙人;2020年9月至今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就职于中联新农(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任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澳门传统医学科学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中安易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2022年11月至今,任达陆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李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飞利信公司(股票代码:300287)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李荣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汉坡,男,中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1984年毕业

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2年,就职于国家科技部任处级公务员;2002年至2003年就职于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任事务所主任;2003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市华意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14年12月至2020年9月就职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2022年12月就职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汉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张明照,男,中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2001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卫生和环境卫生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4年至1998年,就职于安徽省芜湖市繁昌新港中学任教师;2001年至今,就职于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任高级工程师。2020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明照先生未直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