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聘任吴明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