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查股网  2023-12-09  飞利信(300287)公司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士玉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