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
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232号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346万元,同比下滑27.95%,收入主要来源的业务类型包括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产品及软硬件销售业务、工程承包合同、房租等。其中,数据、软件及服务业务收入同比下滑47.57%;物联网与智能化业务收入同比下滑20.81%;房屋、数据中心租赁及其他业务收入同比下滑66.58%,且该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20.82个百分点。请你公司:
(1)按收入来源业务类型进行分类对最近两年的营业收入、成本结构和毛利率情况进行变动分析,并结合不同业务的应用场景、市场需求变化、主要客户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等,说明各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水平及变动的主要原因,与
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一致;
(2)列表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尚在执行中的业务项目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签署日期、合同金额、履约进度、约定完成时间,近三年确认收入金额、结算金额及回款情况,项目周期延长是否可能导致公司违约,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42,719万元,计提坏账准备69,092万元,计提比例达48.41%。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20,786万元,同比大幅增加268%,均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21,934万元,账龄在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4至5年、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2,859万元、31,220万元、14,390万元、10,535万元、9,853万元、33,076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5%、10%、20%、30%、50%、100%。请你公司:
(1)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包括客户的基本情况、销售内容及金额、对应收入的确认期间等,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及时性与准确性,相关销售的真实性,并报备相关销售合同;
(2)结合应收账款历史坏账损失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同行业公司计提比例等,说明应收账款按账龄划分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应收账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及其关联关系、交易时间、
交易背景及内容、账期、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等,对相关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
(4)结合业务模式和结算周期等因素,说明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单项计提而未单项计提的情形。
3.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5,776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往来款,已计提坏账准备12,201万元,计提比例达77.34%;账龄5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占比
67.92%。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初始金额及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坏账准备的计提原因及依据,主要欠款方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追偿措施,并说明对逾期应收款项是否已采取诉讼等方式追偿;如否,请补充说明原因。
4. 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8,690万元,账龄1年以上的预付款项占比为47.55%,同比增加32.98个百分点。请你公司说明大额预付款超过1年以上未结算的原因,并说明前十名预付款项形成的背景、交易对象是否为公司关联方、采购内容、预付比例、约定结算期限、截止目前款项结转情况等,是否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5. 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款余额为50,452万元,同比增加8.22%;其中,合同履约成本余额36,476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你公司列示上述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主
要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签署日期、合同金额、履约进度、约定完成时间,近三年确认收入金额、结算金额及回款情况,项目履约进展、回款情况与合同约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对应合同履约成本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6. 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为丽水云大数据建设项目,累计已投入37,142万元,投资进度39%。请你公司结合房屋、数据中心租赁及其他业务本期收入、毛利率大幅下滑的情况,说明丽水云大数据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7. 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外支出为3,087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营业外支出的具体情况。
8. 年报显示,你公司银行存款合计被冻结664.53万元,冻结原因为因合同纠纷交易对手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案件的具体背景、进展、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相关信息披露情况,以及你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9. 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为
2.08亿元,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允价值变动。请你公司说明截至目前该项金融不良债权的处置进展,仍未能取得变现或其他收益的原因,对该债权公允价值的判断依据,并结合其长期未能变现的情况说明判断该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未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2-7、问题9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在2024年6
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