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2  朗玛信息(3002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1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长岭南路31号国家数字内容产业园二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总股本337,941,402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出席股东代表所持(代表)股份133,150,2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4004%。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6人,出席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32,718,2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272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3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78%。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2人,代表股份16,368,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436%。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线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圣博律师、高严律师参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048,6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7%;反对9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267,0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93%;反对99,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1%;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048,6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7%;反对9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267,0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93%;反对99,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1%;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048,6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7%;反对9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267,0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93%;反对99,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1%;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048,6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7%;反对9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267,010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93%;反对99,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1%;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049,6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4%;反对9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268,0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54%;反对99,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1%;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048,6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7%;反对9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267,0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93%;反对99,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1%;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股东王伟和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368,610股。

表决结果:同意16,267,0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93%;反对9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1%;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267,0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93%;反对99,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1%;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李圣博律师、高严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