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28  朗玛信息(300288)公司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制定了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条件及计划:在公司2024年上半年能够持续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以公司届时总股本为基数,以不超过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作为现金分红总额上限,对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h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已取得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45,547.67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为37,667,925.59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93,035,049.8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1,259,973.14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37,941,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79,414.0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05%,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范围内,符合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中期分红安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支出能力,公司将在中期分红方案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