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
2、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决议有效期一年。
本次授信属于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的一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