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与深圳联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联合医学”)及其股东签署了《关于深圳联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和《关于深圳联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向联合医学进行增资并取得3.5088%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联合医学进行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2)及相关公告。近日,经公司与联合医学协商一致,由联合医学提前回购公司所持股权的50%,同时,公司与联合医学、郭永超、王艳平签署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联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公司已于2024年7月8日收到本次股权转让价款1,000万元。
公司与联合医学及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各方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
2、深圳联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郭永超
4、王艳平
以上公司称“受让方”;利德曼称“转让方”;郭永超与王艳平合称“保证人”;上述每一方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1.标的股权
标的股权系指利德曼持有的对应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共计拾伍万肆仟壹佰叁拾捌点伍元整(?15.41385万元)的股权,占到转让方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0%。
2.股权转让价款
2.1.标的股权转让价款
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股权转让本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10,000,000元)以及相应的利息。
2.2.对价支付时间
双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受让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10,000,000元)。
3.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
3.1.受让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采取一切必要、合适、可取的措施,在可能的范围内毫不迟延地于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格。
3.2.在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完毕本协议项下所有股权转让价格、利息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可能书面协定之其他日期,双方应启动共同办理标的股权工商变更至受让方名下手续。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
义务,或其作出任何的声明、保证及承诺被证实为虚假,则应被视为违约,另一方可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以弥补其损失。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分别签字、或经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综合考虑行业政策变化和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由联合医学提前回购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有利于公司加速回收资金。本次股权回购价格与公司初始投资价格相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以联合医学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注册资本计算,公司持股比例为1.9069%,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联合医学的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联合医学、郭永超、王艳平签署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联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