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26,213,152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600,000.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768,773.3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0,831,226.98元。该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8月18日已全部到账,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18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及扣除相关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4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021年8月,公司作为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作为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京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9002898)存放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相关规定使用完毕,该专用账户不再使用。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并将上述账户结算利息1,235.76元转出至公司基本户。上述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