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对此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更换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更换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在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罗新建、南霖、刘爱民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