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47号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你公司发布《关于购买西安永兴坊文商旅60%股权的公告》,称公司拟与永兴坊文商旅原股东沈建鹏签署《关于西安永兴坊文商旅策划运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合作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购买其持有的永兴坊文商旅60%的股权。公司向沈建鹏支付的交易价款将优先解决永兴坊文商旅股权质押和资金占用等问题。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以下事项并予以说明:
1、结合永兴坊文商旅的主要资产、负债及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沈建鹏出售标的资产的目的及对其经营的具体影响;补充说明永兴坊文商旅股权质押和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相关股权过户是否存在法律障碍,股权交割安排的合理性及能否保障公司权益,是否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2.补充说明对永兴坊文商旅评估过程,所选取的关键参数及其选取依据、合理性,结合西安永兴坊文商旅经营业绩、未来发展情况等方面,说明评估结果的合理性与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3.结合永兴坊文商旅的公司经营情况、在手订单、行业供需情况等,分析说明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指标设置的依据及可实现性,并详细说明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对业绩承诺补偿的保障措施。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