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英装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徐丽军)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徐丽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认真、独立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在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2022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本人于2022年5月19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其中在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2022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在本人任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22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 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徐丽军 | 3 | 3 | 0 | 0 | 否 |
*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 任期内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列席会议 |
徐丽军 | 2 | 2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3次独立董事意见、2次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前认可/独立意见的主要内容 |
1 | 2022年5月23日 | 第四届第八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 | 2022年8月17日 | 第四届第九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 | 2022年10月25日 | 第四届第十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2、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就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布局,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并针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为董事会提供参考性意见。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战略委员会的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同时结合公司发展,对公司关联交易、有关提名人选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管理层进行交流,通过电话和网络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在本人任期内未对任职期间的董事会议案及公司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勤勉尽责、谨慎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负有的职责,积极发挥作用,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全方位关注公司各项事务的发展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督促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推进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徐丽军2022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丽军 |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