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进展的公告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佳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37,549,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被司法冻结。
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高特佳集团转来的《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粤0391民初4489号)、《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粤0391民初4489号之二)(以下简称“《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2023年4月26日,申请人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高特佳弘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于2023年5月5日作出(2023)粤0391民初44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高特佳弘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以价值人民币18,409,027.78元为限。
但因财产保全操作失误,导致高特佳集团所持有公司股票37,549,640股被保全,出现超额保全情形。经与法院沟通,法院已于2023年5月22日作出(2023)粤0391民初448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解除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37,015,116股股票的查封、扣押、冻结。
根据《民事裁定书》,高特佳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37,015,116股股票被解除司法冻结后,仍有534,52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被法院司法冻结。
上述事项不影响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相应表决权的行使,亦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