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关于公司监事离任暨补选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离任暨补选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离任情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王加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加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离任后王加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加志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顺利运作,其离任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加志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王加志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截至本公告日,王加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3%。王加志先生离任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王加志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加志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监事会对于王
加志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离任暨补选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孙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
孙铮先生个人简历孙铮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5月至2009年3月,任北京松下电子部品有限公司技术担当职位;2010年5月至2018年7月,任公司研发工程师、产品经理、产品副总监等职位;2019年2月至2022年2月,任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售前技术经理职位;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产品总监职位。
截至目前,孙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风险,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