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公司章程修正案
章程修正案
根据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需要,拟增加并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同时参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要求的类别对《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章程条款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十四条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生产电子显示设备、集成电路产品;普通货运;工程设计;开发、生产信息显示管理系统、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自产产品的工程安装、调试、维护、租赁及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电子显示产品、照明产品、电子标识产品、舞台影视设备、舞台机械设备、音响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子显示产品、照明产品技术检验、测试;规划管理;文艺创作;动漫设计服务;城市园林绿化;产品设计;模型设计;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设计、代理;规划设计管理;文艺创作;专业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音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文化用品设备出租;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 |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章程修订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