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9月9日以邮件方式等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潘喜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向1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归属共计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 审议《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4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经审核,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