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退: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退 公告编号:2023-088债券代码:123015 债券简称:蓝盾转退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五次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终止上市。
2.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3年7月10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
3.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截至2023年7月25日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已交易12个交易日,剩余3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4.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转债在退市整理期的相关交易规则、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请投资者查阅《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的通知》(深证上〔2023〕492号)及《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号)。
5.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及可转债融资融券等业务。
6.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7. 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退市可转债自交易所摘牌后至挂牌期间不得实施转股、赎回、回售等操作,挂牌后需重新提交转股、赎回、回售等相关信息。投资者已提交转股、赎回、回售等操作申请,摘牌前未实施完成的,需待可转债在股转公司挂牌后重新提交操作申请,敬请投资者注意。
8. 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等规定,公司可转债将于2023年7月31日在交易所市场摘牌并退出登记,之后由公司及主办券商负责维护持有人名册。公司可转债本年度原定派息日为2023年8月14日,由于投资者数量较多,公司及主办券商不具备自主完成派息的操作条件,公司需在原定派息日T-2日前将派息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待可转债在退市板块挂牌后办理本年度派息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须在原定派息日T-2日前将派息金额转入指定账户。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存在无法如期转入派息资金的风险,因此存在可转债付息违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9. 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电话:020-85639340
邮箱:bluedonstock@163.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576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的通知》(深证上〔2023〕49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于2023年7月1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
制
1. 公司股票
(1)证券代码:300297
(2)证券简称:蓝盾退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20%
2. 可转债
(1)证券代码:123015
(2)证券简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的通知》(深证上〔2023〕492号),公司可转债在退市整理期前14个交易日的证券简称为“蓝盾转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证券简称为“Z蓝转退”。
(3)涨跌幅限制: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20%
二、公司股票及可转债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3年7月10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如股票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此外,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可转债同时停复牌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股票因交易情况被实施盘中临时停复牌的除外。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进
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退市整
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终止上市。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于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已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
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及可转债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及可转债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7.12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其他重要事项
1.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此外,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主办券商为受托管理人,履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受托管理职责。
2.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及可转债融资融券等业务。
3.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4. 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退市可转债自交易所摘牌后至挂牌期间不得实施转股、赎回、回售等操作,挂牌后需重新提交转股、赎回、回售等相关信息。
投资者已提交转股、赎回、回售等操作申请,摘牌前未实施完成的,需待可转债在股转公司挂牌后重新提交操作申请,敬请投资者注意。
5. 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等规定,公司可转债将于2023年7月31日在交易所市场
摘牌并退出登记,之后由公司及主办券商负责维护持有人名册。公司可转债本年度原定派息日为2023年8月14日,由于投资者数量较多,公司及主办券商不具备自主完成派息的操作条件,公司需在原定派息日T-2日前将派息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待可转债在退市板块挂牌后办理本年度派息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须在原定派息日T-2日前将派息金额转入指定账户。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存在无法如期转入派息资金的风险,因此存在可转债付息违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 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电话:020-85639340
邮箱:bluedonstock@163.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