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退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通报批评处分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收到通报批评处分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二〇二四年一月
重要声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广发证券提供的资料。
广发证券按照《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广发证券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通报批评处分内容
根据蓝盾股份于2024年1月10日公告的《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通报批评处分的公告》,2023年12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蓝盾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出具《关于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1199号),对蓝盾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具体内容如下:
“当事人: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绵阳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3号楼B311室;
罗宇航,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陈伟纯,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柯明海,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年1月30日,蓝盾退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2,500万元至15,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为6,700万元至1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90,000万元至110,000万元。2月17日,蓝盾退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将2022年度预计扣除后营业收入修正为8,000万元至9,800万元,净资产修正为-5,000万元至-7,000万元,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10,000万元至120,000万元,并预警公司股票及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触及终止上市情形。4月26日,蓝盾退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扣除后营业收入为7,065.58万元,净资产为-66,416.89万元,净利润为-175,674.62万元,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及终止上市情形。蓝盾退《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扣除后营业收入、净资产不准确,与年度报告披露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对相关指标可能导致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及终止上市情形进行预警。
蓝盾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的规定。
蓝盾退时任董事长罗宇航、总裁陈伟纯、财务总监柯明海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对蓝盾退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月修订)》第12.4条、第12.6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七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拟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罗宇航、总裁陈伟纯、财务总监柯明海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广发证券将严格按照《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通报批评处分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