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退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4证券代码:
400194证券简称:
R蓝盾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转债代码:
404001转债简称:蓝盾退债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奥特朗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2,012,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3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800,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9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以视频参与方式列席3人,缺席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0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69,860,0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233%;反对股数12,15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6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53,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9758%;反对12,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8.024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已满足。为了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持有“蓝盾退债”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未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4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综合考虑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等手续。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1,723,3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10%;反对股数170,289,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59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723,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4.9158%;反对2,0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84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魏海莲、黄乾元
(三)结论性意见
无。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故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情形不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故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情形不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