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退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股网  2024-08-08  蓝盾退(300297)公司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二〇二四年八月

重要声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广发证券提供的资料。

广发证券按照《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广发证券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风险提示:

1、债务违约风险。公司巨额债务逾期未偿还,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资金严重短缺,可用货币资金余额无法覆盖“蓝盾退债”剩余票面总金额。如“蓝盾退债”临近本息兑付日,公司存在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进行兑付本息进而引起债务违约的风险。

2、持续经营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2022年度、2023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数,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仲裁,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

结,公司的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主要业务停顿的风险。公司已经陷入债务危机,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资金日趋紧张,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已无经营办公场所,公司主要业务面临停顿的风险。

4、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目前公司应收账款存在回收不及预期的情形,面临应收账款产生较大坏账损失的风险。公司虽然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但不排除未来客户信用变化、公司无法回收应收账款等因素造成公司应收账款进一步损失的风险。

5、预付账款损失的风险。公司持有大额预付款项,不排除供应商因市场环境或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预付款项出现较大损失的风险。

6、法律诉讼引致的风险。因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供应商货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供应商已提起诉讼或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甚至强制执行,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资产被人民法院查封。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会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

根据公开渠道了解,公司涉及多个诉讼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包括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蓝盾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高炽贸易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的案件,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等。

7、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的风险。根据蓝盾股份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2023年3月末,蓝盾股份总资产为46.89亿元,总负债为55.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01亿元,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公司已资不抵债,巨额债务未能偿还,因此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重大风险。不排除未来进入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程序的可能。

8、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导致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让、转股的风险。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申请其股票暂停转让:(一)被法院受理破产重整或和解;(二)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或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退市公司的普通股暂停、恢复转让的,其退市可转债应当同时暂停、恢复转让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但因特殊原因退市可转债需单独暂停、恢复转让的除外。”

若公司未来被法院受理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暂停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亦将同时暂停转让并暂停转股。

9、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到期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

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因此,若法院正式受理对于公司的破产申请,“蓝盾退债”将于公司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受理之日提前到期。

10、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情况。2021年以来,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等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事项

“蓝盾退债”将于2024年8月13日到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蓝盾退债”将于2024年8月14日起停止转股并申请办理摘牌。

“蓝盾退债”当前转股价为0.05元/股,在暂停转让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3日),“蓝盾退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条件将“蓝盾退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广发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风险及其他与本期可转债相关的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