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2023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及时披露公司未来业绩变化情况及相关信息,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竞争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识;
2、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3、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进一步强化健全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
附件:《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