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诺生物”)于2024年9月24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通知,预计将获得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壹仟陆佰柒拾陆万伍仟捌佰柒拾叁元伍角玖分(16,765,873.5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90%。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款项尚未实际收到,形成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获得补助的主体 | 发放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补助形式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依据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三诺生物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 | 现金 | 16,765,873.59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 是 | 是 |
合计 | 16,765,873.59 | -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全部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将计入“其他收益”,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度税前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16,765,873.59元。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尚未实际到账,实际收到政府补助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政府补助的后续进展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