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18  富春股份(300299)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3、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缪福章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林梅女士、林建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林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林建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朱霖、陈章旺、欧永洪

二○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