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届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4年7月13日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8日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六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监事情况: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分别为:方晖、王晓漪、詹智勇。
8、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方晖女士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4年7月18日为授权日,向39名激励对象授予2,7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61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