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4年11月10日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六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董事情况: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分别为:缪福章、叶宇煌、刘茂锋、林梅、朱霖、欧永洪、陈章旺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缪福章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4年12月3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6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