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关于重大合同进展暨诉讼事项的公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进展暨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本次诉讼事项原告。
3.涉案的金额:21,615,145.04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告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基本情况概述
(一)原合同主要内容
2021年8月,公司与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融建”)签订了《致景纺织科技屏山智能织造智慧产业园(一期)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400,000,000元(含税)。具体建设内容为完成致景纺织科技屏山智能织造智慧产业园智慧化工程的建设,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智能织造智慧产业园合同的公告》。
(二)合同进展暨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上述合同签署后,公司按约积极履行合同,努力推进相关合作事项,具体进展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7日、2022年8月29日、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目前,公司已积极履行施工义务,工程进度产值已经审核确定,但北新融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未按合同约定退还保证金,严重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股东利益,公司已向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就上述事项对北新融建提起诉讼。2023年7月3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川1529民初1256号)】,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决定予以立案。本次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被告1: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2: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诉讼请求如下:
“1、判决被告1向原告退还履约保证金10,000,000元,并支付逾期退还违约金(截止2023年6月19日止的违约金为5,110,000元;2023年6月20日起的违约金,以1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1‰的标准计算至实际退还时为止)。
2、判决被告1向原告支付工程进度款4,454,185.03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截止2023年6月19日的违约金为2,050,960.01元;2023年6月20日起的违约金,以4,454,185.03元为基数,按照每日1‰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止)。
3、上述1-2项诉讼请求暂合计为21,615,145.04元;此后违约金继续计算。
4、判决被告2对被告1上述1-2项诉讼请求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判决原告就案涉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6、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担保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二、 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
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2,041.13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1,139.5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901.55万元。上述案件部分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到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除本次披露的诉讼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进重大合同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