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海峡创新(300300)公司公告

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违规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能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对外担保的情况。

2、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四方协议暨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名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一号店、二号店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1,199.1688万元,同时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杭州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本担保提供等额的反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等情况。

独立董事:张梅、尹德军、林杰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