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1、经审阅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聘任的副总经理王维山先生、俞晶先生,董事会秘书殷逸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独立董事:张梅、尹德军、林杰
2023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