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41号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拟将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变更为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泰国际”)。大信所辞任理由是因人力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等情况,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服务。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如下事项:
1.结合大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审计团队等人员的具体工作计划安排、与以前年度工作安排对比情况等,详细说明大信所人力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无法满足年度审计要求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辞任理由是否真实合理,你公司与大信所就2023年度相关会计处理事
项等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如存在重大分歧,请详细披露分歧所在,对你公司2023年业绩是否有重大影响。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新任审计机构亚泰国际人员配置情况、过往审计项目有关情况、过往审计上市公司经验,并核实说明亚泰国际是否具备与你公司行业业务相匹配的审计经验及能力,你公司对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方式、选聘审议程序等是否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你公司与亚泰国际及其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就2023年度审计意见等作出约定或者其他安排。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沟通情况,是否已就公司主营收入确认情况等进行详细沟通及沟通内容。
4.请结合年报披露时间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等,说明亚泰国际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相关审计及复核计划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3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