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海峡创新 公告编号:2024-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4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现将《关注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一、结合大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审计团队等人员的具体工作计划安排、与以前年度工作安排对比情况等,详细说明大信所人力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无法满足年度审计要求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辞任理由是否真实合理,你公司与大信所就2023年度相关会计处理事项等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如存在重大分歧,请详细披露分歧所在,对你公司2023年业绩是否有重大影响。
回复:
1、大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审计团队等人员的具体工作计划安排,与以前年度工作安排对比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2月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随后,公司与大信所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其担任本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大信所拟委派郭义喜为项目合伙人、刘涛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学花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同时,大信所拟安排10名审计人员组成公司2023年年审团队,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审计工作。
(2)审计计划的工作安排: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听取项目组汇报、参与项目组讨论沟通。质量复核合伙人在审计项目完成现场审计、底稿整理、合并报表和审计报告编制工作之后完成复核工作,同时参与项目组审计过程中对重大问题的讨论、把控和判断。
(3)本年与以前年度工作安排对比情况:本年预审阶段与往年预审工作安排基本一致。往年大信所安排项目组在1月至2月期间前往公司智慧城市项目地、影院所在地和杭州总部现场开展年末审计工作,2024年1月,大信所已先期安排7名审计人员来到公司杭州办公室,进行公司2023年度基础财务数据的整理与复核,但尚未开展智慧城市项目现场审计工作。
2、详细说明大信所人力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无法满足年度审计要求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辞任理由是否真实合理,你公司与大信所就2023年度相关会计处理事项等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如存在重大分歧,请详细披露分歧所在,对你公司2023年业绩是否有重大影响。
本公司预约2023年年报的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根据大信所审计团队原预估的人员配置、审计工作量、工作计划等,预计可以按时完成本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但基于公司2023年度存在预计全年净利润为负、经营状况未明显好转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2)),且公司目前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等风险事项的考虑,大信所确定上述事项为2023年度重点审计事项,拟实施更多的审计程序,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故审计核查工作量较以前年度有大幅度提升。同时,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及影院业务项目分布在全国各地,实际审计工作量远远超过预计审计工作量。
综上,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需要大信所较上年度增加委派更多审计人员,大信所在综合考虑人力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情况,经过评估,预计无法继
续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服务工作。故与本公司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审计业务约定书》。本公司披露的大信所辞任理由真实合理。本公司与大信所就2023年度相关会计处理事项等不存在重大分歧。
二、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新任审计机构亚泰国际人员配置情况、过往审计项目有关情况、过往审计上市公司经验,并核实说明亚泰国际是否具备与你公司行业业务相匹配的审计经验及能力,你公司对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方式、选聘审议程序等是否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你公司与亚泰国际及其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就2023年度审计意见等作出约定或者其他安排。
回复:
1、新任审计机构亚泰国际人员配置情况、过往审计项目有关情况、过往审计上市公司经验,并核实说明亚泰国际是否具备与你公司行业业务相匹配的审计经验及能力。
(1)新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北京天玺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泰国际”)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600.00万元。2022年取得了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双备案。亚泰国际能够胜任包括上市公司、发债融资、新三板、重组并购等证券期货业务,也能为包括大型国企、金融机构在内的不同经济组织提供各种审计鉴证、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内控设计与优化等专业服务,旨在打造一个具有融洽合伙文化、创新专业服务、恪守职业道德的审计专业机构。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亚泰国际有合伙人16人,注册会计师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人。亚泰国际未经审计的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5,513.7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69.0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10.85万元,2023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客户0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梦珺,2016年7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自2023年12月在亚泰国际执业,现任亚泰国际合伙人。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紫天科技(300280)、ST步森(002569)、蔚蓝航空(834543)、中科达信(839310)、双元环保(872209)等,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玉萍,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亚泰国际服务,现任亚泰国际项目经理,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多次参与了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新三板、债券发行、资产重组等项目,具有充足的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志勇,2005年7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自2020年11月在亚泰国际执业,现任亚泰国际合伙人。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ST紫晶(688086)、东审财税(871192)、衡水城投等,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
拟任项目合伙人、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1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0人次。
亚泰国际及其他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综合考虑亚泰国际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团队组建、人员安排、专业胜任能力、进度把控措施、沟通协调等因素,公司认为新任审计机构亚泰国际具备与公司行业业务相匹配的审计经验及能力。
2、你公司对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方式、选聘审议程序等是否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方式、选聘审议程序
公司获悉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拟辞任的信息后,积极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接洽,对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采取非公开招标的方式,包括亚泰国际在内的3家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发送了应邀标书文件。经评审小组评审、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上市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第六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公司选聘方式、选聘审议程序等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你公司与亚泰国际及其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就2023年度审计意见等作出约定或者其他安排。
公司未与亚泰国际及其审计项目组成员就2023年度审计意见等作出约定或者其他安排。亚泰国际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将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真实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三、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沟通情况,是否已就公司主营收入确认情况等进行详细沟通及沟通内容。
回复:
公司已就更换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前后任审计机构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包括:公司管理层正直和诚信;与公司管理层的重大
意见分歧;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前任审计机构认为导致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收入确认情况等。针对主营收入确认情况,详细沟通了公司2022年主要收入类型、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和方法、获取的关键证据,2022年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的判断依据。
四、请结合年报披露时间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等,说明亚泰国际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相关审计及复核计划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回复:
公司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过程中,亚泰国际就项目时间进度进行了详细的计划安排,制定了整体服务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以保证项目进度控制和质量。
具体审计时间计划如下:
工作内容 | 时间 |
项目初步接洽沟通 | 2024.1.18 |
风险评估、尽职调查 | 2024.1.20-2024.3.3 |
外勤预审计及审计 | 2024.3.4-2024.3.24 |
项目经理复核 | 2024.3.25-2024.3.31 |
项目合伙人复核 | 2024.4.1-2024.4.6 |
质量控制复核 | 2024.4.7-2024.4.22 |
出具审计报告 | 2024.4.22 |
年度报告披露日期 | 2024.4.24 |
根据年报披露时间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亚泰国际具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相关审计及复核计划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