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关于延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会计差错更正后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现因公司审计报告复核工作尚在进行中,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4月29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会计差错更正后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同时,公司原定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相应顺延至2023年4月29日披露。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延期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