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骆科树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公司于近日收到骆科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骆科树在2023年9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概述
1、本次权益变动即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骆科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9.25 | 1.60 | 307,300 | 0.04% |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股东骆科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骆科树 | 39,812,741 | 5.04% | 39,505,441 | 5%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骆科树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骆科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