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0月25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监事黄楚钰女士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洪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28)。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5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