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董事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1-25  *ST长方(30030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139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董事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5月20日届满,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现公司启动董事会换届工作,为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17:00止,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资格证书<如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4、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推荐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6、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的独立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7、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8、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及已在至少3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本次不得被提名推荐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9、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

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要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3年12月1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玮

电话:0755-82828966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21号B5-408室

邮政编码:518110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4日

附件一: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信息
推荐人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 (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承诺本人同意接受 推荐本人作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集团”)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长方集团股东大会选举,并承诺本人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情形,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