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3  *ST长方(300301)公司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为2024年4月27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经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沟通,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25005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并积极配合证监会及深圳龙华区公安部门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事项的调查工作,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调查的进展情况,尽一切可能为调查工作提供工作便利,推动上述案件尽快结案。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

二、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计现场工作已基本完成,中兴财光华正搜集汇总并检查各项审计证据,按计划编制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重大分歧。因审计工作尚未结束,公司2023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最终需以中兴财光华的相关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4年4月27日。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