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高新投小额贷款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新投保证担保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公司于近期收到股东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与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投保证担保”)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概述
1、本次权益变动即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高新投小额贷款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4月1日至今 | 1.42 | 353,000 | 0.044677% |
2、本次权益变动后,高新投小额贷款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新投保证担保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高新投小额贷款 | 12,098,400 | 1.531232% | 11,745,400 | 1.486555% |
高新投保证担保 | 27,760,000 | 3.513440% | 27,760,000 | 3.513440% |
合计 | 39,858,400 | 5.044673% | 39,505,400 | 4.999995%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高新投小额贷款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高新投小额贷款与高新投保证担保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