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二)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二)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440号)(以下简称“《2022年年报问询函(二)》”),要求公司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此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已延期至2024年6月13日前对《2022年年报问询函(二)》予以回复。截至目前,鉴于《2022年年报问询函(二)》回复涉及的部分内容仍在进一步核查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2022年年报问询函(二)》继续延期回复,后续将视核查进展回复《2022年年报问询函(二)》并对外披露。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2022年年报问询函(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